首页 > 语音解答 > 诉讼仲裁律师语音解答 > 证据调查律师语音解答 > 证据保全期限

证据保全期限

更新时间: 2020-08-15 06:55:55
00:00 27″

律师语音内容:

依《民事证据规则》第23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证据保全申请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提出。“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是法定不变期间,不存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情形,当事人违反此期限的限制,将丧失申请法院保全证据的权利。

版权声明:对语音解答及内容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点赞+1 分享
相关律师语音解答
相关法律知识更多
  • 行政案件证据保全期限?


    根据我国《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第九十二条规定,可以依法对需要保全的证据扣押三十天,如果案情复杂离奇,或者对当事人造成了极其恶劣影响时,自相关司法机关负责人的批准下可以再延长三十天。

    ......
  • 证据保全的期限是多久


    依《民事证据规则》第23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的证据保全申请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提出。“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是法定不变期间,不存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情形,当事人违反此期限的限制,将丧失申请法院保全证据的权利。

    ......
  • 证据登记保存期限


    证据登记的存放时间比较短,自去登记的那天起到之后的第七天就失效了。因此当这个证据登记了之后,要及时的对这个案件进行处理。

    ......

相关法律咨询

立即提问
解答律师
李金龙律师

李金龙律师

山东双和律师事务所

李金龙律师,山东双和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燕山大学法学系,,潍坊市首届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学员,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十余年,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尤其在交通医疗事故、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等领域颇有研究,曾先后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其代理或参与的诉讼非诉讼案件达上千件,为当事人挽回巨大经济损失,获得一致好评。

最新精选解答 最新视频解答
猜你喜欢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2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

微信扫一扫
还有疑问?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3分钟快速回复!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