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怎么判
更新时间: 2019-12-31 17:00:00
律师语音内容:
一般来说,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一方的婚前财产、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和一方专用的生活物品属于个人所有这个是大原则,具体财产的归属和分配方式需要分析该具体财产。
如果您是诉讼离婚,法院会据此判决;如果您是协议离婚,您不用管法律规定,可以任意约定,可以按照财产类型逐条约定,例如第一项是房产,其次是车辆、存款、保险、股票、基金、债券、债权债务等财产类型总之,离婚协议的内容需要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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