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关于欺诈的规定
更新时间: 2021-02-27 14:03:51
律师语音内容:
《民法总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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