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咨询 > 找律师 > 辽宁律师 > 朝阳律师 > 朝阳国家赔偿律师
  • 朝阳国家赔偿律师-赵立强律师
    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 辽宁朝阳凌源市市府路东段东街总工会大厦四楼
    5.0

    来自15人评价

    帮助人数:80
    #律师标签: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184-2423-9966
    更多> #律师简介:法学本科毕业,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期间代理了一系列不良债权追偿纠纷案件、参与兴隆破产重整、较为关注公司法、知识产权法等,刑事部分参与涉黑涉恶案件的辩护(涉黑案件、套路贷案件)、电信诈骗类等各类刑事案件的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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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朝阳国家赔偿律师-邓乃屏律师
    辽宁达冠律师事务所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三段60号信访局南楼九层
    5.0
    帮助人数:216
    #律师标签: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
    158-4216-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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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朝阳国家赔偿律师-刘淑艳律师
    辽宁辰阳律师事务所 朝阳市建平县万寿大桥西
    0.0
    帮助人数:63
    #律师标签:有团队,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139-4214-4768
    更多> #律师简介:刘淑艳律师,辽宁建平人,建平县第十一届政协委员。2000年毕业于辽宁大学,曾先后就职于建平县房产管理处、建平县工商局和建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为辽宁辰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证号:12113201611407640。刘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具有多年的机关单位及法律执业经验。刘律师法律服务涵盖刑事风险防范和辩护、民事诉讼与咨询、行政法律事务、劳动仲裁争议解决与婚姻纠纷、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金融房地产、铁选和膨润土等一些企业的法律顾问等领域。刘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使多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宣告无罪、减轻或免除处罚,维护了法律的公正。刘律师执业后已承接了大量的诉讼和非诉讼案件,现已承办各类案件数百件,现任多家公司及机关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刘律师年均诉讼业务百余件,为委托人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数百万元,在执业过程中刘律师一直坚持以委托人利益为前提,通过多方途径为委托人实现利益最大化,赢得了委托人的一致好评与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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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朝阳国家赔偿律师-姜诚律师
    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 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市府路东段26号市总工会大厦四层
    5.0

    来自17人评价

    帮助人数:48
    #律师标签: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138-4215-8120
    更多> #律师简介:姜诚律师,现任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具有十分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民商事诉讼策划,高水准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诉讼等,能精准的把握当事人的需求,洞察案件办理方向,是理论与实战相结合的实战派律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耐心、细心、用心的去办理每一个案件,全力维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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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朝阳国家赔偿律师-孙云伟律师
    辽宁东宝律师事务所 朝阳市双塔区凌河街
    5.0

    来自91人评价

    帮助人数:1344
    #律师标签:办过大案,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
    183-4035-6796
    更多> #律师简介:孙云伟律师,现任辽宁东宝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具有十分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民商事诉讼策划,尤为擅长疑难要案,能高水准处理合同纠纷、医疗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劳资用工纠纷、房产纠纷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及婚姻家事纠纷的调解与诉讼等,能精准的把握当事人的需求,洞察案件办理方向,是理论与实战相结合的实战派律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耐心、细心、用心的去办理每一个案件,全力维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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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朝阳国家赔偿律师-杨中华律师
    辽宁合意律师事务所 辽宁省朝阳市北票市南山街道新华路 辽宁合意律师事务所
    5.0
    帮助人数:62
    #律师标签:有团队,丰富的专业经验
    182-4215-8777
    更多> #律师简介:杨中华律师,现执业于辽宁合意律师事务所,法学学士学位。擅长处理婚姻家事、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民间借贷、刑事辩护等案件,竭诚为当事人提供各类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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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制度规定,刑事赔偿请求人如对已生效的赔偿决定有异议,可向原决定机关提出复议要求。复议机关应在收到申请后两个月内明确答复。若不满仲裁结果,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最终裁决请求。 #刑事辩护 1421次阅读
  • 在案件未查清且证据不足时,检察机关可能决定不起诉。被刑事羁押者可向国家索赔。国家赔偿指国家对公务权力行使中引发的侵权行为负责赔偿。主要方式是支付赔偿金。当公安、检察、审判及监狱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侵犯人身权益时,受害者有权获得赔偿,包括不当拘留、错误逮捕、改判无罪等情形,以及非法刑罚、滥用武器等导致的身体伤害或死亡。 #刑事辩护 810次阅读
  • 被宣告不起诉的案件,若公民曾被公安机关强制拘留,后由检察院或法院审查决定不起诉,表明该强制拘留侵犯了公民人身自由权利。在此情况下,公民有权依法向相关部门申请国家赔偿,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申请过程应遵循法律规定,确保合法、公正、及时。 #刑事辩护 1407次阅读
  • 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尽管在可能的情况下,会优先考虑恢复被侵害者的原有权益或状态,但实际上很多时候无法做到完全恢复。因此,支付赔偿金成为了最常用且主要的赔偿方式。 #刑事辩护 1268次阅读
  • 根据我国《刑法诉讼实施细则》,嫌疑人被公安局以涉嫌犯罪为由拘留后,若调查核实无实际犯罪行为,应立即释放。刑拘37天但无罪释放者通常无法获补偿;逮捕后无罪释放者可申请国家赔偿。 #刑事辩护 1158次阅读
  • 存疑不起诉案件必须依法追究办理人员的法律责任,因其可能导致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在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允许不起诉时,若先前被拘留者实际无罪,便有权申请国家赔偿。因此,依法追究责任至关重要。 #刑事辩护 830次阅读
  • 无辜被拘留,可依法申请国家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侵犯人身权益的行为包括违法拘留和拘留超期。赔偿义务机关为拘留机关。赔偿标准包括:人身自由侵害按上年度职工日均工资计算;生命健康损害需支付医疗费、残疾赔偿金及生活费用;死亡需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及生活费用。具体赔偿数额依据损害程度确定。 #刑事辩护 957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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