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咨询 > 找律师 > 河南律师 > 郑州律师 > 高新区律师 > 高新区子女抚养律师
  • 高新区子女抚养律师-卞亚辉律师
    上海段和段(郑州)律师事务所 郑州市东风南路广场南街升龙广场3号楼A座36层
    5.0
    帮助人数:767
    152-3831-5880
    更多> #律师简介:卞亚辉,男,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现为上海段和段(郑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专业擅长:建工房地产、公司法律争议解决、民商事诉讼等。业务集中于建设工程全过程法律服务,重点包括招投标诉讼与非诉法律服务、建设工程索赔与反索赔、转包分包合同纠纷等方面具有极为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务经验。执业经验:1、诉讼领域:(1)作为主办律师,参与新乡平原示范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新乡市市政工程处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仲裁案件,为新乡平原示范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挽回1000万元的损失;(2)作为主办律师,办理新乡平原示范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数宗金额巨大、案情复杂的电缆管沟、桥梁、道路、房建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3)作为主办律师,办理新乡市光合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与中科诚建建设工程(福建)有限公司、平原外国语学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为新乡市光合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实现了近500万元的工程款;(4)作为主办律师,代理郭某某与刘某某、郑州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营运车辆经营权转让合同纠纷,一审郭某某败诉,后历经二审发回重审,一审重审、二审均取得反诉胜诉,全部驳回对方的起诉;2、非诉领域(1)?作为主办律师,参与新乡平原示范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新乡市市政工程处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仲裁案件,为新乡平原示范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挽回1000万元的损失。?作为主办律师,办理新乡平原示范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河南森苑园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针对索赔抗辩意见得到一审、二审、再审法院支持,挽回损失150万元。?作为主办律师,办理中建八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郑州一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为中建八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实现了300万元的工程款。?作为主办律师,代理郭某某与刘某某、郑州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营运车辆经营权转让合同纠纷二审诉讼,一审郭某某败诉,后历经二审发回重审,一审重审、二审均取得反诉胜诉,全部驳回对方的起诉。?作为主办律师,代理河南中之联实业有限公司与亚士节能装饰建材销售(上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一审、二审、发回一审,判决支持河南中之联实业有限公司的反诉,驳回了亚士节能装饰建材销售(上海)有限公司的本诉。
    咨询律师
  • 高新区子女抚养律师-闫鹏律师
    上海段和段(郑州)律师事务所)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78号升龙广场3号楼A座36层
    5.0

    来自45人评价

    帮助人数:140
    #律师标签:有团队,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155-3837-4128
    更多> #律师简介:闫鹏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学士,现任上海段和段(郑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闫鹏律师曾办理或协助办理多起民事、刑事诉讼案件,了解一线审判思维与案例;也多年为浦发银行郑州分行等大型国有银行提供完善的诉讼及非诉法律服务。闫鹏律师擅长合同纠纷(买卖合同、委托合同、租赁合同等等)、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婚姻家事纠纷(离婚纠纷、继承纠纷等等)、劳动纠纷、侵权纠纷(工伤、交通事故等等)等领域的民商事案件和刑事辩护。有大量案件办理经验,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缜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善于分析证据材料、归纳事实、因案制宜制定法律服务策略与方案。具有较强的文笔功底,勤于思考、动笔,撰写各类法律文书、进行法律问题的思辨与论证。不论案件难易,一直秉持专业尽责、为当事人实现最大化利益的原则,获得客户的一致认可
    咨询律师
其他人都在看:
郑州律师 高新区律师 高新区子女抚养律师
  • 离婚后三年内,女方有权限申请变更孩子抚养权,但需满足法定条件。双方可通过协议改变监护权,达成共识后另一方可成为监护人。如无协议,法院将根据证据决定是否变更,通过诉讼途径进行裁决。 #婚姻家庭 879次阅读
  •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的抚养教育关系基于实质性的抚养行为而确立,禁止虐待或歧视。双方的权利义务受《民法典》中父母子女关系规定的约束,强调继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义务的强制性。 #婚姻家庭 1172次阅读
  • 婚姻家庭中,抚养权纠纷一般先由父母协商,协商不成法院介入。婴幼儿多判母方抚养;两至八岁,法院依据父母生活条件和对孩子成长环境的影响做决定;八岁以上儿童,法院会考虑其个人意愿。旨在保障儿童最佳成长环境。 #婚姻家庭 1362次阅读
  • 婚前协议可约定儿童抚养权,协商优先;2岁以下倾向女性抚养,2岁以上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裁决;8岁以上尊重子女个人意愿。如协商不成,法院依法处理。 #婚姻家庭 1498次阅读
  • 民法典规定,夫妻财产分割以当事人意愿为主,协商不成则依公平公正原则裁判,确保子女权益和特殊群体利益(如女性、无过失方)。个人名下财产独立,共同财产需协商,协商不成由司法机构按保护子女利益及兼顾其他权益的原则裁决。 #婚姻家庭 1384次阅读
  • 监护人负责保管和保护未成年人或特定对象的财产,有权采取保护性措施,但必须在被监护人同意下处理其财物。监护制度旨在维护被监护人的身心健康,监护人对此负有法定监管和保护职责。 #婚姻家庭 1284次阅读
  • 夫妻人身关系由婚姻维系,涵盖身份、权利义务等多方面。全球各地规范繁复,核心内容涉及姓名权、共同生活、居所决策、职业选择、忠诚责任、育儿教育义务、代理权限等,强调夫妇间的互助与义务。 #婚姻家庭 911次阅读
  • 胜诉
    代理方: 原告 结果: 胜诉
    我的价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的同意,私自用夫妻共同财产多次给他人转账等来维持不正当男女关系,侵犯了夫妻共同财产。律师积极指导原告整理证据,全面考虑整个案件,通过诉讼过程中的努力,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很好的结果,当事人对于案件结果很认可。 详细案情>

  • 代理方: 被告 结果: 胜诉
    我的价值:女方为了支持男方事业发展,常年在家做家庭主妇。男方事业有成后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婚内房产。经代理律师调取相应证据,法院判决婚内房产为女方所有。 详细案情>

  • 代理方: 原告 结果: 达成和解
    我的价值:在离婚案件中,并不是所认为的那样简单,委托律师是最明智的选择,本案在接受当事人委托后,积极与对方沟通,最终得以离婚并极大的减少了当事人的财产损失。 详细案情>

  • 代理方: 原告 结果: 胜诉
    我的价值:一方以结婚为目的赠与另一方较大数额的财物,分手后请求另一方返还赠与财物的,应视为附条件赠与行为,如果条件不成熟或者条件消失,给付方可请求返还财物。通过证据搜集,使当事人能够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详细案情>

  • 律师信息完善
    108项真实律师信息,助力律师筛选
  • 亲办案例丰富
    律师亲办案例一键查询,放心靠谱
  • 平台服务数据齐全
    服务信息数据化呈现,律师服务一目了然
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