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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案辩护:为当事人争取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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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0 · 1342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童彬超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3年
律所: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301201310549861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3732286904
代表案例:53个
律师优势:丰富的专业经验;专注于刑事业务及银行金融业务,以团队化方式办理案件和项目,所代理的多起刑事案件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撤案、减轻处罚等有利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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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苏X、沙X犯非法拘禁罪。苏X的辩护人童彬超提出苏X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等辩护意见。法院审理查明相关事实,最终苏X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沙X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非法拘禁案辩护:为当事人争取从轻处罚

苏X怎么也没想到,原本只是听从公司领导指令去讨债,却陷入了非法拘禁罪的指控中。2015年8月,苏X和沙X受王XX指使向郭X讨债,过程中出现了一些过激行为,最终被公诉机关以非法拘禁罪起诉。苏X的家人心急如焚,四处寻找能为他争取合法权益的律师,最终找到了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的童彬超律师。

童彬超律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法学学士,自2013年执业以来,已累计承办案件千余件,专注于刑事业务及金融保险业务,是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还担任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法学院法律实务导师等多个职务,在2019年被遴选进入浙江省法律援助中心死刑案件辩护团队(第一批次)。

在这起非法拘禁案中,童彬超律师提出,被告人苏X系在追索合法债务过程中实施非法拘禁行为,其主观恶性较小;受公司领导指令实施非法拘禁行为,未采取直接暴力手段控制被害人以及被害人受到人身自由限制程度较轻,犯罪情节较轻;且苏X当庭自愿认罪,取得被害人谅解,又系初犯,请求法庭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虽然法院最终未对苏X适用缓刑,但考虑到苏X当庭自愿认罪且已取得被害人谅解,对其酌情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童彬超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他擅长证据质证、罪名定性、金额削减、情节认定、缓刑/不起诉/撤案辩护等。在众多刑事辩护经典案例中,如衢州首例监察委贪污受贿案,他精准证据分析,减少受贿金额50余万元;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中,精准质证后仅认定3万条数据,成功争取缓刑等。此次在非法拘禁案中的辩护,也体现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对案件细节的把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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