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鲁民申1263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指令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本案。该裁定书指出,本案一审阶段,牛X无授权情况下参加庭审,二审阶段其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也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一、二审法院均采信其意见,违反法定程序;同时,根据在案证据能证实再审申请人就涉案工程与对方签订合同并部分履行,原审法院仅以对方不予认可为由驳回诉讼请求明显不当。
这份文书背后,是鹿静律师的不懈努力。鹿静律师自2009年开始执业,拥有兰州大学法学本科学历,现为江苏立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接案之初,鹿静律师初步判断案件存在程序违法和证据认定不当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关于诉讼代理人资格的规定,她敏锐地察觉到牛X参与庭审可能存在的程序瑕疵。
在证据收集方面,鹿静律师面临诸多难点。再审申请人虽列举了相关证据证明实际施工了部分涉案工程,但对方公司不予认可。鹿静律师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仔细梳理每一份证据,从合同签订到施工过程中的各项记录,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以证明再审申请人确实履行了合同。
庭审中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程序合法性和证据的证明力上。对方坚称证据不足,而鹿静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指出一、二审法院在采信牛X意见上违反法定程序,同时强调再审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其主张。在这个环节,鹿静律师通过清晰的逻辑和准确的法律依据,扭转了局面。她向法院详细阐述了证据的关联性和证明力,使得法院最终认定原审法院仅以对方不予认可为由驳回诉讼请求明显不当。最终,法院裁定指令再审,鹿静律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再审的机会,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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