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某原本是供应链公司的一名货车司机,工作一直勤勤恳恳。然而,一场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打破了他原本平静的生活。他在工作期间受伤,被认定为工伤且构成八级伤残。可公司不仅未为他缴纳工伤保险,还拒绝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甚至将他诉至法院,试图逃避赔偿责任。鲁某陷入了困境,于是他找到了湖北诺亚律师事务所的李红丽律师,希望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李红丽律师是中国律师协会会员,现为湖北诺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律所党支部副书记。她拥有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位,有着工科与法学双重教育背景,理论功底扎实。她执业7年,年均办案近百件,以劳动工伤为主。曾在大型国有企业从事法务工作十余年,积累了深厚的公司法务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劳动纠纷。她还获得高级劳动管系管理师证书,在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获评“千名村(居)满意法律顾问”;2024年6月,获评“湖北省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24年7月,受聘第七届武汉市律师协会理事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城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
在本案中,公司以工伤与侵权竞合、工资计算有误为由,主张无需承担赔偿责任。李红丽律师首先精准核定工资基数,她结合工资转账、微信对账记录,仔细剔除报销款项,准确认定了鲁某的本人工资标准,为待遇计算提供了合法依据。同时,她厘清了赔偿法律边界,明确指出工伤保险待遇与侵权损害赔偿并行不悖,不存在重复赔偿,直接驳回了公司的核心抗辩理由。此外,李红丽律师还夯实了工伤证据链条,她整理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医疗诊疗记录等完整证据,证实了公司的法定赔偿义务。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公司全部诉讼请求,并要求公司向鲁某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住院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全部工伤保险待遇,合计46万余元。李红丽律师成功为工伤职工追回全部法定工伤保险待遇,最大限度弥补了鲁某的工伤损失,切实维护了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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