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马X入职浙江某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从事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工作。2025年5月,公司因项目需求,将马X从嘉兴南湖区调至桐乡项目工作,工作内容不变且提供免费住宿与每月1000元补贴。然而马X拒绝调岗,连续7天未到新岗位,仅在原地点打卡却未实际工作。公司依据《员工手册》解除与马X的劳动关系。马X的这种行为不仅影响了公司项目的正常推进,还可能给公司带来额外的用工成本和管理难题。浙江嘉兴俞国锋律师自2014年起在浙江丛典律师事务所执业,此次接受公司委托处理该劳动仲裁案件。
俞国锋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围绕“调岗合理性”展开抗辩。他毕业于浙江万里学院法学专业,扎实的专业知识让他能精准分析案件。他指出,双方劳动合同约定岗位为外勤,公司将工作地点调至同市范围的桐乡,工作内容完全相同,且提供免费住宿及补贴,通勤距离未发生重大变化,属于用人单位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权。马X拒绝服从,不具有正当理由。俞国锋律师曾在桐乡市法律援助中心挂职15个月,这段经历让他对劳动法规有更深入的理解,能够准确判断调岗行为的合法性。
在证明“旷工事实”方面,俞国锋律师提交了经民主程序制定、马X签字确认的《员工手册》,其中明确规定“连续旷工2天或一个月内旷工3天以上为严重违纪”。公司已数次微信通知马X到新岗位报到并明确告知不到视为旷工,马X连续7天未到岗,虽在原地点打卡但未实际工作,已构成旷工。俞国锋律师丰富的实务经验,使他能熟练运用证据来证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
针对马X的各项索赔请求,俞国锋律师逐一进行驳斥。对于工资请求,他指出公司已支付5月4日至11日工资,5月12日后马X未提供劳动且构成旷工,无权主张工资;针对赔偿金,主张公司依据劳动合同X第39条解除无需支付;针对加班工资和年休假,认可合理部分,但主张依法计算。俞国锋律师办理过大量民商案件,尤其专精于债权债务纠纷案件,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也游刃有余。
最终,仲裁委员会经审理认为公司调岗合理,马X构成严重违纪,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合法,无需支付赔偿金及旷工期间工资,仅需支付加班工资552元、未休年休假工资551.72元,并驳回马X其他全部仲裁请求。俞国锋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成功维权,他曾被评为“2017年度法治桐乡法治政府建设先进个人”“桐乡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桐乡市直机关优秀党务工作者”,撰写的论文也多次获奖,在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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