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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起刑事案,律师如何为被告人争取从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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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8 · 1039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高永帅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411人 执业5年
律所:湖北德铭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211202110337601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8871369168
代表案例:16个
律师优势: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法学本科学历,法学基础知识深厚,思维方式独特,办案细心严谨,诉讼技巧娴熟,善于抓住案件的焦点。从事法律工作十多年,曾在知名上市公司从事法务工作多年,熟悉制定企业法律风险预防体系,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多次参与公司重大决策中的法律事务,为公司出谋划策,保驾护航。高永帅律师专注于刑事犯罪辩护,相信刑事辩护是捍卫生命与自由的艺术,办理过大量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刑事案件,其中不乏无罪判决、不起诉、定罪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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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刑事犯罪案件中,被告人及其家属往往困惑如何争取从轻处罚。像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诈骗罪、贩卖毒品罪等案件,证据和情节复杂,量刑标准严格。高永帅律师自2021年执业以来办理数百起案件,在上述三起案例中,通过精准分析证据、提出合理辩护意见,为被告人争取到轻判、缓刑等结果。
三起刑事案,律师如何为被告人争取从宽处理?

杨XX因犯抢劫罪、盗窃罪,曾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2023年,他又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黄冈市公安局黄州分局刑事拘留,后被逮捕公诉机关指控,2022年8月19日到22日期间,杨XX将自己的四张银行卡提供给跑分团队过账违法犯罪资金,其贵州农村商业银行卡共计过账363052.2元,其中涉诈资金340042.2元。2022年9月17日,他还在银行卡已被冻结的情况下,将银行卡密码提供给他人,该账户又过账21900元,涉诈资金6000元。两张银行卡共计过账384952.2元,涉诈资金346042.2元。公诉机关认为杨XX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且系累犯,应从重处罚,但他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可从宽处理,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杨XX的辩护人高永帅,从2021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办案数百余件。他认为杨XX具有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系自首;在羁押过程中积极提供线索规劝同案犯自首;未实施代为转账、取现等行为,主观恶性较小;起诉书认定杨XX非法获利4000元的证据不足。经审理,法院认为杨XX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但他自愿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对于高永帅提出的杨XX非法获利4000元证据不足的意见,法院予以采纳。最终,杨XX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谭XX和卢XX因涉嫌诈骗被起诉。2023年8月25日,谭XX通过“飞机”软件认识上线刘XX,伙同卢XX等人按照上线指示,将微信头像换成黄冈市委领导头像,昵称随机更换,地址换成湖北黄冈,下载“Todesk”远程操控软件,通过微信添加好友,冒充领导与对方沟通,并要求对方添加上线提供的微信号码。卢XX添加的好友朱XX按要求添加微信后,对方称转账298万元并要求朱XX转账,因朱XX警觉未遂;严XX添加的好友李XX按要求添加微信后,对方要求转账,因李XX警觉未遂。事后,谭XX获利620元,卢XX获利220元。

公诉机关认为谭XX、卢XX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虽系犯罪未遂且为从犯,但仍应追究刑事责任,建议对谭XX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对卢XX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谭XX的辩护人高永帅认为,谭XX的行为属于诈骗未遂,且无其他加重情节,在本案中属于从犯,仅是提供移动设备,不能认定对诈骗全部金额承担责任。卢XX的辩护人认为卢XX构成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在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犯罪未遂,主观心态不强,请求适用缓刑。法院审理后认为,谭XX、卢XX构成诈骗罪,谭XX是坦白,卢XX是自首,二人自愿认罪认罚,系从犯且犯罪未遂,最终判处谭XX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卢XX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

王XX曾因犯抢夺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2025年,他因涉嫌贩卖毒品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先后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在贩卖毒品罪方面,王XX两次协助联系毒品交易,构成贩卖毒品罪的共犯;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方面,他明知所取现金为犯罪所得,仍参与转移25万元赃款。公诉机关认为王XX构成两罪,应数罪并罚

王XX自愿认罪认罚,辩护人高永帅提出王XX主动投案构成自首,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应认定为从犯,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请求从轻、减轻处罚并适用数罪并罚。最终,公诉机关提出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的量刑建议,被法院全面采纳。

律师价值

在这三起案件中,高永帅律师展现出了精准的证据分析能力和有效的辩护策略。在杨XX案中,他准确指出公诉机关认定非法获利证据不足,为当事人减少了不利指控;在谭XX案中,清晰阐述谭XX的从犯地位和未遂情节,为其争取从轻处罚;在王XX案中,精准识别“自首”“从犯”“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与公诉机关有效沟通,促成认罪认罚具结书的签署,在数罪并罚的情况下,协助法院合理确定执行刑期,使量刑建议被法院采纳。

实践意义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刑事犯罪案件,法院会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态度等因素进行量刑。对于自首、从犯、认罪认罚等法定从宽情节,法院会予以充分考量,体现了刑罚个别化与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同时,在证据认定方面,法院会严格审查,对于证据不足的指控不予认定。

结尾

对于被告人及其家属关心的如何争取从轻处罚的问题,高永帅律师通过精准分析证据、合理运用法律规定、有效沟通协商,在多起案件中为被告人争取到了轻判、缓刑等结果,展现出其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和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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