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艳华是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的副主任、合伙人,从2012年开始执业,承办数百件刑、民案件。
在刑事辩护领域,她成果显著。如陈某某骗取出口退税案,涉案700余万,37天成功取保,最终检方存疑不起诉;崔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坚持无罪辩护,检方认定情节显著轻微,不构罪不起诉。在婚姻家事等其他案件中,她也能凭借专业能力为当事人化解矛盾。
先看买卖合同纠纷案例。在王XX、李X与马XX的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中,尹艳华律师作为马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案件。起因是马XX购买车辆后,因运费过高拒绝提车,且东滨XX未提供车辆行驶证等手续致无法过户。马XX核心诉求是让王XX、李X返还购车款15000元及利息。难点在于对方主张合同已履行完毕,不应返还。尹律师从运费超出预期、未提供过户手续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等方面进行辩论,最终法院维持一审判决,王XX、李X返还购车款及利息。
再看刑事案例。马X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及骗取贷款罪一案,公诉机关指控马X在无真实货物交易下虚开发票并骗取贷款。马X希望从轻处罚。难点在于公诉机关证据看似充分。尹律师团队提出马X不构成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和骗取贷款罪的辩护意见,收集出口货物核算报告等证据支撑。法院虽未完全采纳无罪辩护意见,但调整税额,认可还款谅解情节,马X获从轻判罚。
在这些案件中,尹艳华律师展现出独特价值。在买卖合同纠纷中,精准把握争议焦点,依据法律和常理辩论;在刑事案件中,精准抗辩罪名构成要件,有效收集并提交证据,积极协调当事人与银行达成还款协议,为当事人争取有利结果。
此类案件在司法实践中,体现出法院注重合同实际履行情况、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以及对刑事犯罪定罪量刑时综合考虑证据、情节等因素的趋势。从数据到案例,不难看出尹艳华律师在刑事辩护及民商事案件领域高效、精细、策略灵活的综合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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