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某餐饮管理连锁有限公司与广州XX公司签订《招商外包服务合同》及补充协议,支付保证金后,广州XX公司却未完成招商目标,且该公司唯一股东尚X无法证明财产独立于公司。某餐饮公司为维护权益起诉,却面临合同解除认定、违约金调整和股东连带责任判定等复杂问题。
2020年开始执业的杨静,作为广东莞信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深耕广东东莞本地法律服务市场,已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500余宗,在合同纠纷领域经验丰富。她凭借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的深厚理论功底和曾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4年积累的司法实践经验,接手了此案。
面对复杂的法律关系和证据情况,杨静首先对合同条款进行了细致梳理。她发现合同明确约定了招商目标和保证金退还条件,广州XX公司未完成招商任务已构成违约。接着,她仔细审查了某餐饮公司提供的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以证明某餐饮公司依约支付保证金且广州XX公司未履行合同义务。
在违约金问题上,杨静考虑到双方约定的日利率过高,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主张酌情调整。对于股东尚X的连带责任,她依据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规定,要求尚X证明个人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否则需承担连带责任。
最终,法院认定案涉服务合同解除,广州XX公司退还保证金,并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付违约金,尚X对案涉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杨静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严谨的办案态度,成功为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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