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董XX与祁XX因离婚纠纷诉至西宁市XX区人民法院,争议焦点集中在孩子抚养、财产分割和债务承担问题上。原告董XX要求离婚,主张婚生女抚养权、房屋所有权、被告赔偿婚前财产及承担个人贷款等;被告祁XX同意离婚,但认为婚生女由自己抚养更有利,并对财产和债务分割提出不同意见。原告提交了相关证据,被告也进行了答辩并提供证据。
此时,李斌律师于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350+件,其中合同纠纷等相关案件200余件,专精于合同纠纷案件(占比约60%),他接手了被告祁XX的委托。李斌律师首先对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细致审查。他逐页比对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发现其中涉及债务承担和家庭支出的内容存在诸多矛盾点。通过与双方当事人核实,验证了聊天记录的真实性,这为后续判断债务性质提供了重要线索。他还调取了原告收到的各贷款机构向被告催债的短信记录,发现短信内容显示被告名下债务金额较大且与日常生活所需不符。经过向贷款机构核实短信的真实性,确定了部分债务不宜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影响了后续债务承担的辩论策略。
在审查过程中,李斌律师凭借比对过上千份证据材料的经验,对双方的收入证明进行了仔细比对。他发现原、被告收入情况与对外负债金额不匹配,进一步验证了部分债务并非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这一发现让他在辩论中更有底气主张相关债务不应由夫妻共同承担。李斌律师担任西宁市律师协会多个专业委员会委员,他利用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查证了双方的家庭支出记录和消费习惯。通过与证人证言交叉验证,明确了部分债务的用途,为债务分割提供了有力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婚生女祁XX、祁XX由董XX抚养,祁XX每月给付抚养费4000元;位于西宁市XX区XXX室房屋由董XX使用;部分夫妻共同债务由董XX和祁XX共同承担;驳回了董XX的其他诉讼请求。李斌律师通过专业的审查和严谨的逻辑,为被告祁XX争取到了合理的权益分配。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