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建投旗下某子公司负责人王XX因涉嫌受贿被监委留置调查。留置结束案件进入检察院后,家属委托甘肃佳运律师事务所的刘磊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服务。刘磊律师2020年开始执业,从业以来为多家国企、中小型私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代理数百起案件,为当事人挽回上亿损失。经过阅卷,王XX受贿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本人对罪名供认不讳,刘磊律师决定为其提供罪轻辩护。
辩护的核心要点有两个。一是王XX在监委尚未对其采取措施之前,自书案件经过及悔罪文件并向监委主动说明情况,但该情况未被检察院认定为主动投案,这关系到自首能否成立;二是本案由另一起已审判生效的类似案件牵连引出,那起案件判决较轻,而本案检察院指控量刑明显较重。
刘磊律师首先仔细审查王XX自书的案件经过及悔罪文件,发现文件的书写时间早于监委对其采取措施的时间,通过向监委调取相关时间记录进行验证,这一发现为证明主动投案提供了关键线索。随后,刘磊律师调取了另一起类似案件的全部卷宗,逐页比对两案的证据和情节,发现两案在受贿金额、情节等方面高度相似,这为争取合理量刑提供了有力依据。接着,刘磊律师申请调取王XX与监委沟通的微信记录,从中发现王XX主动表达了配合调查的意愿,进一步佐证了其主动投案的意图。
刘磊律师执业8年比对过上千份类似文件,凭借丰富的经验准确判断证据的有效性。在查证过程中,刘磊律师作为兰州市律协涉外专业委员会成员、甘肃佳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积极与检察院、法院沟通。最终,法院采纳了刘磊律师的意见,对王XX成功认定自首,量刑大幅下调,王XX被判处四年二个月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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