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被告人张X(化名)与被害人王X(化名)曾是恋爱同居关系,后因琐事分手。2022年4月,张X因情感纠葛持刀杀害王X,作案后自杀未遂,到案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公诉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对张X提起公诉,被害人家属请求判处张X死刑立即执行并索赔。张X的辩护人是山东公允律师事务所的金文,她自2019年开始执业。
金文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刑事案件已逾百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她长期深耕刑事辩护领域,秉持“精细化辩护”理念,将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贯穿刑事辩护全流程。在面对这起棘手的故意杀人案时,她迅速投入工作。
在案件受理阶段,金文律师全面接待张X家属,耐心倾听他们的诉求,细致梳理案件脉络,充分告知他们诉讼权利、案件办理流程及可能的法律后果,缓解了家属的焦虑情绪,建立了信任的委托关系。同时,结合自身企业合规专业优势,对这起涉企刑事案件提前预判合规风险,为当事人提供兼具辩护与合规整改的初步建议。
侦查阶段,金文积极履行辩护职责,及时会见张X,对其进行心理疏导、法律解释、办案流程介绍、提审过程中注意事项告知等。她详细了解案件事实细节,核实证据线索,依法向侦查机关提出辩护意见,申请变更强制措施、调取有利证据,坚决维护张X的合法权益。审查起诉阶段,金文全面阅卷,与张X进行证据核实,逐字逐句分析案卷材料,精准识别证据瑕疵、程序违法等问题。她积极与公诉机关沟通,提交详实的辩护意见,为庭审做足准备。
审判阶段,金文精心制定辩护策略,围绕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核心要点,撰写逻辑严谨、论证充分的辩护词。庭审中,她提出三项核心辩护意见:一是本案系婚恋情感纠纷引发,被害人在双方情感未彻底厘清时与他人确立恋爱关系,案发当日言行进一步激化矛盾,是案件发生的重要诱因;二是被告人并非蓄意预谋杀人,事前藏匿、持刀行为初衷为核实情感状况、胁迫沟通,系情感失控下的激情犯罪,主观恶性区别于极端预谋杀人;三是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构成坦白,当庭自愿认罪认罚,且明确表示愿意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具备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
法院经审理认定,张X构成故意杀人罪,但部分采纳了金文律师的辩护观点,认可本案系婚恋纠纷引发、被告人具有坦白、认罪悔罪等从宽情节,与其他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犯罪存在区别。最终判决张X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对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合理损失予以支持,驳回无法律依据的赔偿诉求。
这起案件中,金文律师精准提炼辩点,直击死刑案件核心,平衡法理与情理,实现罪责刑相适应,全力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彰显了刑辩专业价值。她也因此获得了泰安市优秀女律师的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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