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辩护领域,常常会遇到刑民交叉案件难以区分、证据分析复杂等困境。李鉴春律师凭借其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能够从容应对这些问题。
以张某涉嫌合同诈骗罪不起诉案为例,某公司河南分公司与张某签订工程承包协议,张某将租赁的脚手架设备用于其他工地或归还欠款,未用于约定工程,涉案价值约200余万元。公安机关以合同诈骗罪立案侦查并移送审查起诉。李鉴春律师介入后,全面核实证据,重建客观事实,精准辨析张某的主观意图,否定其非法占有故意,明确刑民边界,主张纠纷性质属民事范畴,并及时提交专业意见和证据线索。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他的意见,认为张某行为不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决定对其不起诉,该公司申诉后,市人民检察院也维持了不起诉决定。
在万X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中,万X在明知他人利用银行卡转移违法犯罪资金的情况下提供银行卡等协助资金流转,涉案资金较多且获利4000元。李鉴春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系统化、分阶段的辩护工作。在审查批捕阶段,他第一时间会见万X,确认其从犯地位,动员家属退赔并劝导万X认罪认罚,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成功争取到不予批捕决定。在审查起诉阶段,他继续跟进,提出适用缓刑的法律意见,检察机关采纳建议并提出量刑建议。审判阶段,法院全面采纳量刑建议,判决万X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还有熊X涉嫌偷越国境罪不起诉案,熊X为办理驾驶证转换手续两次偷越国境,后主动投案。李鉴春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接受委托,从事实、情节与政策三个维度构建不起诉辩护体系,明确行为动机,梳理从宽情节,结合刑事政策提出不起诉依据,并多次与检察官沟通,提交不予起诉法律意见书。最终,检察机关认定熊X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李鉴春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侵犯人身、侵犯财产、侵犯知识产权等案件,以及掩饰隐瞒、帮信、诈骗等细分类型案件,还有职务犯罪领域都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他注重细节拆解与证据链梳理,从侦查阶段就预判风险并制定针对性策略,始终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为执业理念,在刑事辩护领域默默耕耘,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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