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XX与王XX、某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某传媒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让陈XX陷入了困境。陈XX主张与王XX存在合作关系,参与公司项目运营,王XX承诺按项目利润30%分配。离职后,双方就利润分配金额产生争议,陈XX向法院提起诉讼。
李冰冰,北京康达(厦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自2020年开始执业。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百余件,长期从事刑事案件,也有丰富的知识产权维权经验,尤其在涉及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的案件上有独特办案心得。
一审法院判决王XX向陈XX支付509400元及保全费2982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陈XX不服一审判决,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改判王XX支付608400元;王XX也提起上诉,请求驳回陈XX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陈XX与王XX之间是否就未结算项目利润达成合意。陈XX提供的录音证据存在多处空白、间断,被一审法院认定无法确定与未结算项目的关联性。二审中,陈XX补充提交的公司项目台账无原件、真实性未被认可,收支明细无法证明净利润金额。此外,王XX上诉主张双方不存在合作关系、利润分配违反公司法规定,这让案件变得更加复杂。
李冰冰律师制定了清晰的代理策略。他聚焦已结算项目利润,因为一审已支持509400元,该部分事实清楚,王XX在多次沟通中明确认可该金额,且相关草案可作为意思表示的佐证。在举证未结算项目利润方面,他提交公司项目台账及账户收支明细,拟证明未结算项目实际利润超过33万元,王XX已确认相关项目回款。同时,针对王XX的上诉理由,他强调王XX系以个人名义承诺付款,属于个人之间的合同关系,不违反公司法。
在庭审过程中,李冰冰律师展现出了对行业规则和证据特点的深刻理解。当对方质疑录音证据真实性时,他坚持提交原始录音文件供法庭播放核对,严格遵守证据规则。
最终,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王XX应依约支付已结算项目利润509400元;陈XX主张的未结算项目利润99000元,因证据瑕疵不予支持;王XX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李冰冰律师凭借专业的代理,成功守住了已结算项目利润,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核心利益,避免了全案败诉的风险。他的出色表现也为他赢得了首届福建省青年律师脱口秀大赛优胜奖,展现了新生代律师的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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