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事与愿违。辽宁公司除了完成备案变更手续外,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能源管理协议、场地使用协议等核心义务。新能源公司多次书面催告,却如石沉大海,没有得到任何有效的回应。这让新能源公司陷入了困境,原本的合作愿景化为泡影,54万的投资款也面临着打水漂的风险。
就在新能源公司一筹莫展之际,隋常有律师出现了。自2017年开始执业的他,在民间借贷/合同纠纷领域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承办过众多类似案件。隋常有律师深知,在这种情况下,证据是关键。他开始系统地梳理微信沟通记录、书面催告函等证据,试图从中找到突破口。
隋常有律师仔细研究了《民法典》中关于合同违约的相关条款,明确了辽宁公司怠于履行协议义务的行为构成根本违约。他坚信,只要证据充分,就能够为新能源公司讨回公道。在法庭上,隋常有律师凭借扎实的证据和专业的法律知识,向法官阐述了案件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他指出,新能源公司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支付借款的义务,而辽宁公司未能履行核心义务,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新能源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借款及利息。
经过激烈的庭审辩论,法院最终采纳了隋常有律师的观点。法院认为,新能源公司与辽宁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书》合法有效,辽宁公司构成根本违约,新能源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辽宁公司应返还54万借款及资金使用利息。隋常有律师成功地为新能源公司全额追回了54万投资款及利息,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同解除权与财产权益。
这次案件的胜利,不仅让新能源公司挽回了损失,也再次证明了隋常有律师在民间借贷/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他始终秉持着专注于民间借贷/合同纠纷领域的执业理念,在面对复杂的案件时,善于通过间接证据构建完整证据链,还原借贷/合同事实真相,破解“孤证”举证困境。在他看来,每一个案件都是一次挑战,也是一次证明自己的机会。他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敬业精神,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守护着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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