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X在接到受贿案的立案通知时,整个人如遭雷击,内心充满了恐惧与无助。他深知受贿罪的严重性,自己的前途和家庭都可能因此毁于一旦。在朋友的推荐下,他找到了四川丰宜(屏山)律师事务所的贾超颖律师。贾超颖律师自200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数千件案件,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曾是宜宾市优秀青年律师,还长时间在宜宾交通广播电台做客律师在线节目。
贾超颖律师在了解案情后,迅速展开了工作。他仔细研究了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发现被告人冯X在担任某区政府采购中心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多家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提供咨询、信息等帮助,先后收受多人感谢费共计7.5万元。此前,贾超颖律师处理过一起相似的受贿案件,凭借丰富的经验,他敏锐地察觉到本案存在一些可以突破的点。
在证据链拆解方面,贾超颖律师认为部分款项(3万元)不构成受贿,因为被告人未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仅未设置障碍。他通过详细查阅相关文件和记录,寻找能够支持这一观点的证据。同时,他还发现被告人案发后主动退缴全部赃款,社会危害性较小。并且被告人主动交代犯罪事实,应认定为自首或坦白。
在庭审过程中,贾超颖律师凭借着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庭审实战经验,有条理地阐述自己的辩护意见。他充分了解并理解涉案犯罪嫌疑人冯X的心理状态,在庭前与冯X进行了多次深入的沟通和疏导,让冯X能够以良好的状态面对庭审。
最终,法院虽未采纳贾超颖律师提出的部分款项不属受贿及构成自首的意见,但考虑到被告人如实供述、认罪悔罪、退缴全部赃款等情节,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退缴的7.5万元赃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在这起案件中,贾超颖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他对案件的精准分析和辩护,为被告人争取到了从轻处理的机会,避免了实刑执行。他把当事人的案件当作自己的案件全力以赴,凭借丰富的刑事诉讼各阶段执业经验和庭审实战能力,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愧为宜宾市优秀青年律师。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