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险理赔的法律纠纷中,常常会出现保险公司利用格式条款设置不合理限额、变相免赔的情况。在辽宁省锦州市就发生了这样一起典型案例,老年乘客乘坐公交车时,因驾驶员急刹车不慎摔倒受伤,而保险公司却以格式条款为由拒绝足额赔付。
这位老年乘客在受伤后当即被送医治疗,住院90天,诊断为胸椎、腰椎外伤、胸11椎体压缩性骨折等,产生了医疗费、腰椎支具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共计6万余元。案涉公交投保了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然而保险公司却以格式条款约定为由,主张将全部赔偿项目纳入5万元医疗费用限额,超出部分拒绝赔付。
此时,李楠律师介入了此案。李楠律师毕业于辽宁大学法学院,法学本科学历,具备系统扎实的法学专业功底。执业期间,李楠律师已独立代理上百起各类诉讼案件,业务范围覆盖刑事辩护与民商事纠纷两大核心板块,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
李楠律师接案后,凭借其对保险合同格式条款的高度敏感,仔细审查了保险公司的格式条款。他发现保险公司将未致残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全部归入医疗限额,导致另一部分保额形同虚设,明显减轻了自身责任、加重了伤者负担。李楠律师深知,这样的条款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在一审阶段,李楠律师紧紧围绕条款效力展开抗辩,明确指出该条款免除保险人责任、排除伤者主要权利,即便投保人盖章亦属无效。他精准地锁定了胜诉要点,最终一审法院判决支持老人全部诉讼请求。
然而,保险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了上诉,坚持认为赔偿金额不应超过5万元限额。面对保险公司的上诉,李楠律师没有丝毫退缩。在二审阶段,他继续坚定地维护老年伤者的权益,再次强调该格式条款的违法性。他指出,该条款的存在使得保险合同的公平性受到严重破坏,严重损害了伤者的合法权益。
二审法院最终采纳了李楠律师的观点,驳回了保险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老人最终全额拿到了赔偿款。这一案件的胜诉,充分体现了李楠律师处理老年人人身损害与保险理赔案件的专业能力与责任担当。他在整个案件过程中,从案情分析、证据收集到庭审抗辩、调解谈判均亲力亲为,不忽视任何细节,不放弃任何合法权益,以专业、诚信、务实的服务风格,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的利益。李楠律师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优秀律师的价值,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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