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X接到立案通知时,整个人如坠冰窖。他没想到,自己参与销售短信轰炸软件的行为会被刑事立案。此时,他的家人找到了北京大成(太原)律师事务所的常洁律师。常洁律师是该所权益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争议解决部主任,同时担任大成刑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理事等职务,执业多年,承办案件已逾五百件,尤其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
常洁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介入案件。她仔细全面地审查证据材料,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此前处理过一起相似的涉及计算机犯罪的案件,让她在面对此案时更加得心应手。她重点围绕何X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违法所得数额、认罪态度等情节进行分析。她发现何X在整个犯罪过程中,并非主导者,只是参与销售该程序。
常洁律师积极与检察机关沟通,有理有据地提出何X系从犯,违法所得较小,且具有坦白、退赃、认罪认罚等从轻情节。她向检察机关详细阐述这些情节对案件的影响,建议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同时,常洁律师协助何X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2100元,配合司法机关调查。何X在这个过程中,展现出了良好的悔罪态度。
在与检察机关沟通的过程中,常洁律师凭借自己扎实的刑事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实操经验,精准地把握案件的关键点。她曾撰写合作投资型受贿犯罪的辩护实务探讨网络犯罪演变与刑事辩护新挑战等专业文章,发表于中国律师等专业期刊,这使得她在法律理论和实务结合方面有着独特的见解。
最终,检察机关经过慎重考虑,认为何X实施了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退赃、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依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决定对何X不起诉。其违法所得2100元被没收上缴国库,扣押物品由扣押单位依法处理。
常洁律师在这个案件中,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严谨的办案态度。她精准地把握案件的证据链,通过与检察机关的有效沟通,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好的结果。她荣获中央电视台CCTV时代新人有律师优秀个人称号,是业内极具专业口碑的省优秀刑辩律师,她用实际行动为当事人筑牢了法律防线,全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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