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发生后,黄XX当天就被送往右江民族医学院附属医院,之后又多次转院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累计住院170天。经诊断,他有重型颅脑损伤等多项病症,出院后还存在认知障碍、生活不能自理的情况。
原告方诉前自行委托南宁市社会福利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结果是八级伤残。可被告方认为鉴定机构没资质,申请重新鉴定。法院委托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重新鉴定,确定黄XX精神伤残等级为六级,护理依赖程度为部分护理依赖。
案件审理时,法院根据原告申请追加华安XX公司为被告,根据被告永兴XX申请追加黄XX为被告,还先后三次公开开庭。各被告对事故责任划分、赔偿项目和金额都提出了抗辩。被告永兴XX觉得原告违章停车,应担次要责任,还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损失有异议;被告华安XX公司称自己不是适格被告,还说已在保险限额内赔付完,不应再赔;被告黄XX、黄XX都认为原告应担责,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也有意见。
广西齐川律师事务所的黄光杰律师作为原告代理人,积极参与审理。他全面梳理事实,收集提交身份证、户口本、事故认定书、病历、医疗费票据、鉴定意见书等证据,针对被告抗辩逐一反驳,明确责任划分依据和损失计算标准,全力维护原告权益。
最终,法院采纳交警事故认定和重新鉴定意见,认定原告无过错不担责,相关被告担责。判决被告华安XX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原告269291.66元(不含已支付款),被告田林县XX公司赔原告25651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求。
这个案例给咱们提个醒:发生交通事故后,要及时收集证据,像病历、票据等,这对后续索赔很重要。要是遇到责任划分和赔偿有争议的情况,别慌,要找专业律师帮忙维权。
本案中,黄光杰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学基础(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法学学士)和三年多的执业经验,处理过超千件案件。他精准界定主体和责任,反驳被告不合理抗辩,推动法院采纳有利鉴定结论,成功帮原告获赔。正是他多年积累的经验和专业能力,让他在处理复杂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时游刃有余。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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