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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律师高志博助力交通事故当事人获公正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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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14 · 1726人看过
导读:2024年1月20日凌晨4点,一声巨响打破了夜的宁静。李X驾驶登记在L名下的小型轿车,一头撞上了道路北侧的树木,车辆严重损坏,李X及2位乘车人当场死亡,1名乘车人送医后也不治身亡。一场惨烈的事故,就此引发了一场复杂的法律纠纷。谁能想到,车辆租赁问题会成为这场纠纷的核心争议点呢?
哈尔滨律师高志博助力交通事故当事人获公正判决

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认定李X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但事情远没这么简单,车辆所有者L把车租给了W,W又转租给了李X。小X的父母H和R认为L和W在租赁车辆过程中存在过错,没查验租车人的驾驶证,于是将L和W告上法庭,索赔827,715元。L一下子陷入了困境,巨额的赔偿让他焦头烂额,不知如何是好。

就在L感到绝望的时候,他找到了黑龙江铁兵律师事务所的高志博律师。高律师从2013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1000件,在交通事故领域经验丰富。高律师接手案件后,开始仔细研究证据,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他发现L把车租给W时,查验过W的驾驶证,且当时是正常状态。W后来驾驶证注销未通知L,还擅自转租给李X,L对此并不知情。

高律师在法庭上提出了几个关键观点。第一,L对W转租车辆给李X不知情,不应为李X的事故负责。第二,W隐瞒驾驶证注销和转租事实,责任应由W承担。第三,应追加李X法定继承人为被告,此次事故是李X超速驾驶导致的单方事故,李X应负主要责任,L不应承担赔偿责任。高律师的观点有理有据,为L争取权益提供了有力支持。

法院审理时查看了大量证据,包括事故认定书民事判决书询问笔录等。法院认为小X属于“好意同乘”,自身存在一定过错。L作为车辆所有人,把“非营业”“家庭自用”的车对外出租,没审查租车人资质,存在管理过错。W转租时也没审查李X资质,同样有过错。虽然李X是主要责任人,但他已死亡,L和W需承担相应责任。最终,法院判决L和W各承担10%的赔偿责任,L只需赔偿83,211.50元。

再看另一起案例,2025年5月12日,王X骑电动自行车与于X驾驶的小型客车碰撞受伤。交警认定于X负全部责任。王X委托高志博律师维权。在诉讼中,被告保险公司对王X的误工费提出异议。高律师帮助王X整理相关证据,证明其误工损失。最终法院支持了王X大部分诉讼请求,王X成功获得赔偿。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

第一,租车时一定要严格审查租车人的驾驶证等相关资质,避免因管理不善承担不必要的责任。

第二,发生交通事故后,要及时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证据,如事故认定书、病历、费用清单等,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三,遇到法律纠纷不要慌张,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律师会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

在这两起交通事故案件中,高志博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深入研究证据,精准分析法律关系,为当事人据理力争。在第一个案件中,他抓住L不知情和W隐瞒事实的关键要点,为L减少了巨额赔偿;在第二个案件中,帮助王X整理证据,成功追回人身损害赔偿金。黑龙江铁兵律师事务所的高志博律师,用实际行动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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