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是叶X,被告是陈X,争议焦点于叶X要求陈X退还合伙出资款。叶X与陈X口头约定合伙电商平台经营二手手机店,叶X负责出资,陈X负责经营。叶X累计出资13万余元后,因店铺经营情况不明且未获分红,提出退伙并要求退还出资款,陈X虽同意但未履行,之后还失联了。
叶X最初掌握的证据仅有微信聊天记录,缺失能直接证明合伙关系、出资事实以及退伙协议的关键书面证据。倪明律师介入后,对微信聊天记录进行了细致梳理。他从聊天记录中提取出双方关于合伙经营的讨论内容,以此证明合伙合意;通过聊天记录里涉及的转账信息,确定叶X的出资事实;还找到双方关于退伙的交流内容,固定了退伙协议。
庭审中,这些微信聊天记录起到了关键作用。虽然被告经公告送达未到庭,但倪明律师凭借这些电子证据,向法庭还原了整个合伙与退伙的过程。对方虽未进行质证,但倪明律师提前准备,针对可能出现的质疑,强调了微信聊天记录的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他解释称,聊天记录是双方真实交流的体现,能清晰反映案件事实,且来源合法,与案件紧密相关。
最终,法院判决支持退还出资款13万余元,倪明律师的代理意见获全面支持。
倪明律师处理证据问题上,优先核查电子证据的关联性和真实性,通过细致梳理电子证据中的关键信息,还原案件事实;注重从证据中挖掘能证明核心诉求的内容,构建完整的证据链条;同时提前预判可能出现的质证理由,做好充分的应对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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