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XX原本过着普通的生活,却因一时的贪念陷入了法律的漩涡。20XX年XX月底至XX月初,为了获取非法利益,他向他人提供了多张银行卡及手机,这些物品被用于电信网络犯罪资金转账,涉及多起诈骗案件,资金流水高达225万余元,他也因此非法获利1768元。随后,四川省盐源县人民检察院对他提起了公诉。
在这个关键时刻,范XX聘请了四川典度律师事务所的徐存江律师为其辩护。徐存江律师于2020年开始执业,是四川典度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也是该所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他毕业于四川警察学院,长期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具有丰富的刑事案件办理经验。其执业风格严谨务实,善于从案件细节中发掘关键辩点,注重证据审查与法律适用的精准把握。
在本案中,徐存江律师提出了几点关键的辩护意见。他指出被告人范XX具有自首情节,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被告人还自愿认罪认罚;并且范XX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建议对其从轻处罚。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范XX的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但对徐存江律师提出的自首、认罪认罚、初犯等意见予以采纳,最终依法对范XX从轻处罚。范XX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且罚金已缴纳,刑期自20XX年XX月X日起至20XX年X月X日止。
在这起案件中,徐存江律师准确把握了被告人具有“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到案并如实供述”这一情节,成功为其争取到“自首”认定,并结合被告人认罪认罚、初犯、偶犯等情节,促使法院依法从轻处罚,有效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了自己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价值与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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