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装修工程起纠纷
某装饰工程公司将火锅店装修工程转包给原告,约定总价204000元。原告完工后,被告仅支付部分款项,尚欠93500元未付。原告诉至法院,要求支付款项及利息,被告薛XX承担连带责任。
二、律师维权显专业
2025年3月立案,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代理人到庭,两被告经传票传唤未到庭。原告举证施工合同、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证实工程承包、完工交付及欠款事实。法院结合证据查明案件事实,依法缺席判决。
三、成功追回欠款获赔偿
法院判决某装饰工程公司十日内给付原告装修款93500元及利息,薛XX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2089元由两被告负担。张琪律师凭借专业能力,成功为原告追回欠款,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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