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引发纠纷
2022年XX月XX日,被告唐X驾驶机动车逆行与原告任先生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唐X负事故全部责任,任先生构成两处十级伤残。2023年,任先生就此次事故造成的损失提起诉讼,获赔37万余元。然而,任先生多次就医,行“全髋关节置换”手术,被诊断为股骨头无菌性坏死。杨福律师接手案件后,敏锐地察觉到这可能涉及二次索赔的问题,决心为当事人争取应有的权益。
二次诉讼获胜
2025年,杨福律师代理任先生进行二次诉讼。被告XX公司对九级伤残与事故的关联性提出质疑,杨福律师委托司法鉴定,成功证明原告右股骨头缺血性坏死及髋关节置换术与交通事故所致右股骨颈骨折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同时,面对保险公司提出的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应扣减前案等主张,杨福律师申请鉴定机构出具回复函,明确“三期”不需要累计。最终,法院认定原告新增损失211014.89元,判决被告XX公司赔偿207664.89元,被告唐承担鉴定费3350元。
维权成果显著
杨福律师在此次案件中成果显著。它精准把握原告因伤情恶化导致伤残等级升级的事实,成功主张残疾赔偿金差额155100元,占新增赔偿总额的73%。它主张的9项新增损失全部获得法院认定,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也获全额支持。在前案已获赔37万余元的基础上,通过二次诉讼为当事人再获赔偿21万余元,两案合计获赔58万余元,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专业赢得信任
通过这起案件,充分展现了杨福律师对复杂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持续跟进能力和专业维权水平。它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有效应对保险公司的多项抗辩,逐一进行有力反驳。它始终以当事人的利益为出发点,用专业和负责的态度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也为众多面临类似纠纷的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