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案件深耕
杨向东从2022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件。他深耕于侵权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40余件,其中医疗损害案件占比约50%,同时在合同纠纷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实践经验。他的主要客户类型包括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西安市红会医院等众多单位,为这些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涵盖日常合同审查、合规咨询以及重大决策的法律风险评估等。
行政复议代理
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领域,杨向东亦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承办案件达20件,主要集中在行政复议,占比约60%。以“医疗纠纷引发的行政处罚争议”案为例,2022年5月,患者李XX在某村卫生室接受诊疗过程中经抢救无效死亡,引发医患纠纷。患者家属认为该卫生室存在多项违法违规行为,于2023年11月两次向所在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交《行政履职申请书》,要求对卫生室相关违法行为依法调查并作出行政处罚。
2023年12月,卫健委作出答复,就卫生室“未按规范填写病历资料”的行为作出警告及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家属认为该处罚未全面涵盖涉事违法行为,申请行政复议。2024年2月,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关经审理认定原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依法予以撤销,并责令卫健委于60日内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然而,卫健委在重新调查后,于2024年4月再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仍仅依据“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一项事实,处以警告及罚款1万元,内容与前次被撤销的处罚决定完全一致。家属再次委托杨向东所在的律师团队代理申请行政复议。
杨向东团队接受委托后,未局限于处罚幅度或单项违法事实的争议,而是从依法行政与全面履职的维度,制定了清晰的代理策略。他们紧扣复议撤销理由,阐明违法行为的连续性,指出首次行政复议决定已明确认定卫生室存在“未按规定封存、保管、启封病历资料和现场实物”的违法嫌疑,卫健委在重新调查过程中,负有对该嫌疑行为依法核查并作出处理的法定义务,不得自行回避或不予认定。
同时,团队体系化梳理法律依据,论证“未履行告知义务”属独立违法行为。他们系统分析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相关条款之间的逻辑关系,指出“书写病历”与“告知封存规定并共同实施封存”属医疗机构在医疗纠纷发生后应当分别履行的法定义务。卫健委在第二次处罚中仅处理前者而未对后者予以认定,属典型“选择性执法”,未能全面贯彻该条例对医疗纠纷全过程规范的立法宗旨。通过运用行政机关自认证据,固定关键案件事实,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多元法律服务
杨向东不仅在侵权和行政领域表现出色,还熟悉公司金融等关联案件的处理。他凭借深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律所中担任行政与医疗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和合伙人律师,为客户提供全面、专业的法律服务。无论是在法庭上激烈的辩论,还是在庭外的协商调解,他都能以专业的素养和敏锐的洞察力,为客户提供最有效的解决方案,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同时,他还担任西安市第三医院临床伦理委员会委员、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伦理委员会委员、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以及西安市第三医院工会劳动监督员等职务,在多个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和行业的健康发展。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