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风波
在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申请人长兴某生物公司因不服浙江省长兴县一审民事判决,向法院申请再审。戴芬芳公司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并驳回被申请人王X的诉讼请求。它们认为一审判决存在事实认定错误,还拿出股权认购合同作为新证据,宣称双方是股权认购关系而非民间借贷。
精准抗辩策略
戴芬芳律师在面对再审申请时,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她精准抓住再审申请人超过六个月法定期限的程序性缺陷,这是关键的突破口。同时,对于对方提出的“股权认购”新证据,戴芬芳律师有力质证其不成立。她依据王X在一审过程中提供的聊天记录以及打款凭证往来,主张双方之间已转成借款关系,原审认定借款关系事实清楚。
法院裁定结果
法院经审查认为,某生物公司提出再审申请已超过六个月的法定期限,原审送达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对方提交的证据不足以推翻原审认定的事实,申请再审的理由不能成立。最终,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裁定驳回长兴某生物公司的再审申请。戴芬芳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办案风格,成功维护了原审判决的既判力,保障了委托人的债权安全。
深耕领域收获
戴芬芳律师从2013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逾400件,尤其在民事纠纷及股东纠纷领域深耕细作,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00余件。在这起案件中,再次体现了她在法律实务中的深厚积淀。她不仅为委托人解决了实际问题,更凭借专业赢得了信任。通过一个个案件的办理,为当事人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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