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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理赔纠纷:专业律师精准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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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03 · 1452人看过
保险理赔专业律师 张晨阳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9年
律所:山西盛一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1404201811056260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8735500781
案例展示:13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熟悉各类案件的办案流程以及各个法院的做事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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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张晨阳律师,山西盛一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自2018年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近千余件。她毕业于长治学院法学专业,系统掌握法学核心理论与实务技能。张律师秉持“坚持专业致胜及灵活办案的理念,始终将‘高质量、高效率、高信任’作为律师服务的宗旨”,深耕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事务等领域。在刑事辩护领域,她曾参与长治市有社会影响力的涉黑案件,还在刑事案件二审改判方面成果显著,如盗窃罪案件从一审10年改判为7年,制造毒品罪案件从一审15年改判为12年。
保险理赔纠纷:专业律师精准破局

案件详情

2024年4月8日,委托人在某保险公司山西分公司投保《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022)版》,保险期间自2024年4月11日至2025年4月11日,意外身故/伤残保额20万元,意外医疗保额1万元,意外住院津贴80元/日。11月19日,委托人在家中1.5米高处坠落受伤,先在长子县人民医院急救,后转至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住院治疗15天,诊断为多发性大脑挫裂伤等多处损伤,产生医疗费16158.24元,医保报销后实际支出9653.5元。经鉴定,委托人伤情构成十级伤残,支出鉴定费1500元。

庭审交锋

事故发生后,委托人向保险公司理赔,双方协商未果。保险公司仅同意按比例赔付医疗费,拒绝赔付住院津贴、鉴定费。庭审中,保险公司辩称应按保险条款对医疗费按90%赔付、住院津贴免赔数日,且鉴定费不属于理赔范围,并提交投保单及保险条款作为证据。张晨阳律师指出,案涉保险合同中关于医疗费按比例赔付、住院津贴免赔的约定,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格式条款,保险公司未对该条款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也无证据证明已向投保人明确说明该条款内容,该免责条款应属无效。同时,根据《保险法》第六十四条,鉴定费系为查清保险事故损失程度产生的必要、合理费用,应由保险公司承担。

最终,山西省长子县人民法院采纳张晨阳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保险公司未对免责格式条款履行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该条款无效,鉴定费为必要合理费用应由保险公司承担,判令保险公司赔偿委托人32353.5元,案件受理费由保险公司承担,委托人的诉讼请求全部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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