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背景
原告陈XX与被告王XX曾是朋友,被告因资金周转多次向原告借款15万元,后出具借条约定还款期限。被告仅归还部分款项,余款未付,原告诉至法院要求偿还借款、利息及律师费等费用。
二、办案过程
2025年11月法院立案受理,适用简易程序。庭审中原告举证借条、转账记录等,被告认可借款事实。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一致协议。
三、案件结果
调解协议明确了被告尚欠款项及还款方式等。若被告有一期未按约给付,原告可就未到期款项一并申请执行。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被告于最后一期款项中一并给付。此次调解既保障了债权人权益,也兼顾了债务人履行能力。张琪律师凭借丰富经验,助力案件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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