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引入
20XX年,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对被告人刘XX提起公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XX、李XX、李XX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天水刑事辩护律师梁小龙作为原告方委托代理人参与此案。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由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刘XX及XX公司赔偿原告各项费用共计60万元。
律师背景
梁小龙,男,汉族,1982年10月10日出生于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中共党员,毕业于甘肃政法学院经济法学本科。2000年9月参加工作,先后在乡镇政府、公安交警部门及税务机关任职,积累了丰富基层工作经验。2013年3月取得律师执业资格,2022年6月取得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证书。
专业深耕
自执业以来,梁小龙始终秉持严谨务实态度,累计承办行政、刑事、民商事等各类案件逾1000件。他长期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对刑事案件的证据审查、法律适用、程序规范及庭审抗辩均有深入研究与丰富实践。在本案中,他精准把握案件关键焦点,为当事人提供了专业、有效的法律服务。
办案风格
梁小龙形成了严谨细致、逻辑清晰、务实高效的办案风格。面对复杂的法律关系和多元的争议焦点,他能够抽丝剥茧、厘清脉络,综合运用法律规则与诉讼策略,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在这起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他的专业能力得到了充分体现,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