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引入
原告天水某某商贸有限公司以被告麦积区某某食品经营部、张XX拖欠货款5万元为由提起诉讼。天水合同纠纷律师梁小龙接受二被告委托,参与案件审理。
律师背景
梁小龙,男,汉族,1982年10月10日出生于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他2000年9月参加工作,先后在乡镇政府、公安交警部门及税务机关任职,积累了丰富基层经验。2013年3月取得律师执业资格,2022年6月获得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证书。执业以来,承办各类案件逾1000件,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等多领域。
案件核心争议
本案核心争议焦点为二被告是否拖欠某某商贸公司货款5万元。法院查明,双方长期供货,实行“先款后货”,支付方式有微信转账及现金。二被告已按习惯足额支付预付款,2024年底完成账务结算,超付部分以货抵账结清。
律师办案思路
梁小龙律师在案件办理中,聚焦“先款后货”交易习惯,收集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收据、出库单等证据,还原供货、付款及结算全过程。庭审中,他围绕核心争议阐述抗辩意见,结合证据论证原告诉请不合理。
案件结果
最终,法院依法驳回某某商贸公司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其自行负担。梁小龙律师成功为二被告免除5万元不实债务及相关诉讼成本,展现了其在买卖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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