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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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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24 · 1550人看过
导读:根据法律规定,当债务人以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以及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且相对人知道该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
哪些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

生活中,很多人都有过借钱给别人的经历,当把钱借出去后,债权人自然就希望债务人能按时还钱。可有时候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债务人明明有能力偿还债务,却做出一些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比如无偿转让自己的财产,让自己名下变得没什么可执行的财产。这时候债权人就会很苦恼,自己的钱还能要回来吗?其实在某些情况下,债权人是可以行使撤销权来维护自己权益的。下面就来详细说说哪些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

一、债务人无偿处分财产权

当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等,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时,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比如张三借给李四50万,约定一年后还款。到期后李四不还钱,却把自己名下一套价值80万的房子无偿赠送给了朋友。张三发现后,就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李四赠送房子的行为。因为李四的这种无偿处分财产的行为,使得他可用于偿还债务的财产减少,影响了张三债权的实现。

二、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

如果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权人也能行使撤销权。举个例子,王五欠赵六30万,王五有一辆价值20万的汽车,他却以5万的价格卖给了知情的孙七。这种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行为,导致王五可用于偿债的财产大幅减少,赵六的债权可能无法得到保障,此时赵六就有权请求法院撤销王五和孙七的交易。

三、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且相对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同样可以行使撤销权。比如甲欠乙20万,甲却以远远高于市场价格的金额购买了丙的一件物品,导致自己资金紧张,没有足够的财产偿还乙的债务。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丙知道甲的债务情况,乙就可以行使撤销权。

四、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操作要点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要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进行。在诉讼过程中,债权人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债务人存在上述可撤销的行为,并且该行为影响了自己债权的实现。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比如借条、转账记录等;债务人处分财产行为的相关证据,像财产转让合同赠与协议等。同时,债权人要注意撤销权的行使有时间限制,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后,事情并不会就此结束。后续可能会面临债务人及相关第三人的反驳和抗辩,比如第三人可能会主张自己是善意取得财产,不应该被撤销交易。而且即使撤销权胜诉,在执行阶段也可能会遇到各种问题,比如财产已经被转移或者难以变现等。这时候就需要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经验来应对。律图平台汇聚了众多专业律师,他们有着丰富的处理债权债务纠纷的经验,能够根据具体情况为债权人提供准确的法律建议和有效的解决方案,帮助债权人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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