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履历:多元背景铸就执业实力
杨福律师毕业于法学本科专业,自2019年开始在浙江众诺律师事务所担任主办律师,执业证号为13302201910153531,服务地区为宁波市,办公地址位于浙江宁波市海曙区真如国际中心1206室。他不仅是中国法学会会员、浙江众诺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四级律师,还担任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中心小学法制副校长。其曾担任建工集团、家具科技、口腔门诊等多个公司的法律顾问,参与公司的股权投资架构搭建、公司规章制度合同文本审核修订等工作,经手参与了标的额累计近亿元的投资收购、重组谈判案。此外,他曾任职于财险公司,在交通事故索赔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对伤者一方的沟通和保险公司的判断尤为准确。
二、典型案例:高速公路二次事故维权胜诉
在代理的一起高速公路二次事故纠纷案中,原告沈某遭遇复杂事故。2024年X月XX日,沈某先与案外人车辆发生尾随碰撞,两车停于快速车道内,随后被告褚某驾驶车辆追尾碰撞沈某及车辆,造成沈某受伤。经交警部门重新认定,褚某负事故主要责任,沈某负次要责任。杨福律师接受沈某委托,为其维权。
三、精准应对:锁定赔偿总额与责任比例
杨福律师全面梳理各项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最终法院认定损失总额达190050.67元,判决保险及侵权人赔偿161314.07元,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面对复杂的事故责任认定,杨福律师准确把握交警部门重新认定的责任,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70%的赔偿比例。
四、全面覆盖:多项损失获法院认定
杨福律师主张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鉴定费、交通费、辅助器具费等8项损失全部获得法院认定。在处理过程中,针对保险公司提出的3天ICU期间应扣减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的主张,杨福律师认可合理部分,同时在护理费等方面据理力争,最终法院认定住院期间护理费按220元/日标准计算。面对原告未能提供完整收入证明的情况,杨福律师通过举证,成功争取法院认定误工费60000元,有效弥补了当事人因伤长期误工的收入损失。此外,辅助器具费全额获得支持,体现了对当事人实际需求的细致关注。
五、有效抗辩:降低维权成本
针对保险公司提出的非医保费用不赔付的抗辩,杨福律师引用相关司法解释,法院采纳代理意见,未予支持保险公司的扣减主张。在诉讼成本分担上,案件受理费4445元,由被告方承担3420元,原告仅负担1025元,有效降低了委托人的维权成本。这起案件充分展现了杨福律师在交通事故案件中的专业能力和为当事人维权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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