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合同纠纷代理
李熙于2018年开始在云南普洱正式执业,主要为有法律需求的个人和企业提供服务,侧重诉讼。本案中,为委托人处理因商品房预约合同引发的纠纷。此次纠纷涉及到房产交易中常见的因预售许可证缺失及合同履行问题引发的矛盾。
案件争议焦点
当事人为一名欲购置商铺的委托人与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普洱XX公司。争议焦点在于,被告之一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张与普洱XX公司相互独立,无案涉房源且未收款,不应担责;普洱XX公司仅认可收款,只想协商还款时间,未给出实质解决方案。而委托人要求解除认购协议、双倍返还定金、返还首付款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及律师费。
律师应对策略
李熙律师作为被告(此处应为原告)代理人,接手案件后,先梳理事实并固定核心证据,如认购协议书、支付凭证等,以证实委托人与被告签订合同、履行付款义务,以及被告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拒不签正式合同的事实。针对被告抗辩,李律师结合事实与法律发表代理意见:一是认购协议上二被告均盖章,协议生效,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能以未收款、主体独立免责;二是被告未取得预售许可且拒不签正式合同构成根本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并返还首付款;三是委托人的资金占用利息及律师费属实际损失,应获支持。
案件最终结果
法院完全采纳李熙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判决解除《普洱广场商品房认购协议书》,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普洱B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连带返还委托人双倍定金60000元及购房首付款207240元,共计267240元,且案件受理费减半后由二被告共同负担。虽委托人资金占用利息及律师费诉请未获支持,但核心诉求已全部实现。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