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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委托合同纠纷,精准锁定相对人助委托人追回拍卖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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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22 · 1527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杨福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7年
律所:浙江众诺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302201910153531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8969895105
代表案例:28个
律师优势:丰富的专业经验;毕业后从事过其他工作,社会经验丰富,比较有耐心、有毅力倾听当事人的心声。执业后,办理过普通刑事辩护案件、离婚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擅长根据当事人的需求、办案经验给当事人合理、有效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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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原告冯某与被告某法律服务有限公司就车辆拍卖尾款产生纠纷。被告称合同相对人为案外人孟某。主办律师杨福精准分析,锁定被告为合同相对人。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尾款及利息,维护了原告合法权益。
代理委托合同纠纷,精准锁定相对人助委托人追回拍卖尾款

杨福律师作为浙江众诺律师事务所的主办律师,自2019年执业以来,经手案件逾近百件,是中国法学会会员、浙江众诺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担任着宁波市区集士港中心小学法制副校长等职务。此次他代理委托合同纠纷案,充分展现了其专业素养与维权能力。

明确诉讼请求与事实陈述

杨福律师接受原告冯某的委托,明确提出让被告支付车辆拍卖尾款33010元及相应逾期利息,并承担诉讼费的诉讼请求。详细梳理事实,表明原告拍得车辆后,决定委托被告再次拍卖,被告虽拍卖成交并收到款项,但仅支付部分,余款未付。

应对被告答辩策略

被告辩称与原告无委托合同关系,合同相对人为孟某,还申请追加孟某为被告。杨福律师协助法院进行事实查明,指出即便孟某借用被告资质和账户,案涉车辆通过被告账户挂拍、款项汇入被告账户,原告有理由相信孟某行为代表被告。

锁定合同相对人维权成功

杨福律师精准把握法律关系,强调原告有权选择向被告主张权利。最终法院认可其观点,认定被告为合同相对人,判决被告支付尾款及利息,成功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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