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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200万被诉合同诈骗,他为何能无罪不起诉?律师策略大揭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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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22 · 2006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李鉴春律师 已认证
执业17年 职务:主任
律所: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116200910770435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3781271663
代表案例:9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毕业于名校法律系,法律理论功底深厚。在公安机关刑事办案部门工作多年并担任部门领导职务,从事律师职业多年,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与深厚的人脉资源。善于发现刑事案件的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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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最近,有个事儿引起了大家的关注。很多人在商业合作里,一不小心就陷入法律纠纷,甚至可能被刑事指控。就像合同诈骗这种罪名,一旦沾上,麻烦可不小。今天要给大家讲的这个真实案例,当事人面临200多万的合同诈骗指控,最后却成功无罪不起诉,这里面律师到底用了啥策略呢?咱们一起来看看。
涉案200万被诉合同诈骗,他为何能无罪不起诉?律师策略大揭秘!

案例讲解

本案由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李鉴春律师代理。李鉴春律师自2009年开始执业,拥有南开大学法学系法律专业法学学士的高学历。他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深耕多年,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00余件,尤其专精于侵犯人身、侵犯财产、侵犯知识产权等案件。同时,他还是河南法治建设法学专家智库专家、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某公司河南分公司和张某签了《脚手架分项工程承包协议》,让张某负责周口现代城工地楼房脚手架工程施工。2021年3月到11月,张某以工地需要为由,从该公司租了脚手架设备。可他把这批设备用到了其他工地,或者归还之前欠其他公司的设备,没用于约定工程。到案发时,没用于约定工程的设备价值约200余万元。后来张某离开工地,走的时候没清点设备,也没说部分设备用到别处了。

公司以合同诈骗罪报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还对张某采取了强制措施,之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李鉴春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做了一系列工作。他全面核实证据,通过阅卷、会见张某,调取相关合同和记录,还原了设备租赁、使用和转移的过程。接着精准辨析张某的主观意图,指出他一直搞工程经营,设备都用在工程或债务周转上,没隐匿、挥霍或用于非法活动,撤离时没清点告知也不是典型诈骗行为,不具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要件。还明确刑民边界,主张这是合同履行中的设备使用争议,属于民事纠纷。最后及时提交专业意见,附上证据线索。

检察机关审查后采纳了律师意见,认为张某行为不符合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决定不起诉。公司不服申诉,市人民检察院复查后维持了不起诉决定。

法律干货

注意主观意图证明:在涉及经济纠纷时,要保留好相关证据,证明自己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比如资金流向、设备用途等。

厘清刑民边界:遇到合同纠纷,要先判断是民事违约还是刑事犯罪。如果只是履约不当,尽量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及时寻求专业帮助:一旦面临刑事指控,要尽快找专业律师介入,在审查起诉阶段就争取有利结果。

结语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在法律纠纷面前不要慌。即使面临严重的刑事指控,只要证据充分、策略得当,也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李鉴春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无罪不起诉的结果。他是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律所位于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交通路中段百盛国际大酒店2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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