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与执业背景
肖康律师毕业于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在2018年9月至2022年6月期间攻读法学专业,并取得法学学士学位。起,他开启了自己的律师执业生涯,目前就职于重庆海力(拉萨)律师事务所,担任网络团队负责人。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超过200件,在民商事、劳动争议领域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特别是在公司股权纠纷领域,相关案件占比约50%,同时在建设工程领域、融资租赁合同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的实践。
二、工伤仲裁案件委托
在魏X与四川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工伤认定前置程序确认劳动关系仲裁案中,魏X委托肖康律师作为特别代理人。20XX年X月X日,魏X经第三人介绍到被申请人承包的xx电力改造工程项目从事电工工作,约定薪资500元/日。20XX年XX月XX日,魏X在工作中受伤,因被申请人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为申请工伤认定,魏X提起仲裁,请求确认与被申请人在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三、仲裁策略构建
这是一起典型的建筑领域工伤认定前置程序案件,核心争议在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工资由第三人发放时,能否认定劳动者与总承包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肖康律师迅速梳理案件关键事实,发现诸多有利因素。他围绕劳动关系认定的“三要素”构建仲裁策略。在主体资格方面,被申请人具备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申请人符合劳动者主体资格;从属性特征上,申请人工作内容属被申请人业务组成部分,受其管理;举证责任分配上,被申请人主张项目分包却未提供证据,应承担举证不能后果。
四、案件胜诉结果
仲裁庭审中,被申请人辩称申请人系第三人个人雇佣。肖康律师提交了招投标详情截图、银行交易账单、工友证人证言、报警记录回执四组核心证据。针对被申请人“项目已分包”主张,肖康律师依据相关规定指出,即使项目分包,被申请人作为总承包单位仍需承担用工主体责任。最终,仲裁委员会经审理,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肖康律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