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深刑辩律师的多元履历与理念
李学清是云南众济(大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拥有从事刑事实务工作三十余年、律师职业10余年的丰富经验,执业证号为1532xxxxxxxxx6600。他的联系地址在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漾濞路229号金满城市广场D幢14楼。他秉持“共情是桥梁,专业是底线。以证据为基石,以法律为圭臬,穷尽一切合法途径,为当事人争取最优结果”的执业理念,深耕刑事辩护、行政诉讼领域。
二、强大团队架构与服务特色
李学清构建了一支老、中、青三代融合的“金字塔式”刑事辩护团队。资深律师担任“战略中枢”,把控重大疑难案件方向;骨干律师精通证据攻防等,是胜诉关键执行者;青年律师及法律助理运用科技工具提供高效支持。团队服务特色鲜明,注重侦查初期介入,开展“黄金37天”危机应对,还进行庭审模拟预演、涉案财物专业化辩护以及判决后综合救济。
三、丰富社会职务与积极社会影响
李学清在社会上担任多项职务,2022年起被宾川县人民政府聘为法律顾问,同年还被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聘为兼职教授,2022-2025年被大理州人民检察院聘为法律型听证员、选任为人民监督员,2023年被弥渡县人民检察院聘为听证员。他还积极回馈社会,2022-2023年两次向南涧县关工委捐赠助学款共32,000元,2024年获当事人赠锦旗“崇法明德、鼎信天下”。
四、经典案例彰显程序正义价值
在一起刑事案件中,公诉机关以强奸罪提起公诉,一审法院判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上级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重审时公诉机关变更起诉罪名为侮辱罪,但重审法院未组织控辩双方就新罪名辩论,直接以寻衅滋事罪判被告人有期徒刑七个月。被告人再次上诉后,二审法院认为原审法院变更罪名时未保障被告人辩护权,违反法定诉讼程序,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发回重审。律师团队成功源于死守“程序底线”、精准引用司法解释、以程序促实体公正,体现了“程序正义是实体正义的前提”的法治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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