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鹤律师现就职于北京天驰君泰(长春)律师事务所,是律所刑事骨干律师。他深耕刑事辩护领域,承办了上百件刑事案件,在多类罪名上有着丰富的实务经验。他代理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充分体现了其专业的服务流程与精湛的技术能力。
证据审查与犯罪数额核减
李鹤律师接手案件后,对审计报告、银行流水、投资人笔录、同案犯供述等全部证据进行了全面审查。在审查过程中,他发现了可以扣除近亲属投资金额的情况,于是依法提出相关辩护意见。通过严谨的证据分析和法律论证,成功核减了犯罪数额,为当事人减轻了法律责任。
从犯地位论证
李鹤律师明确论证了当事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应认定为从犯。他结合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详细阐述了当事人在非法集资活动中的角色和作用,为法院认定从犯提供了有力的依据。
结合情节请求减轻处罚
李鹤律师还结合当事人坦白、认罪认罚、全额退缴违法所得等情节,请求法院依法减轻处罚。他在辩护中充分考虑了这些情节对量刑的影响,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更有利的判决结果。
最终,法院采纳了李鹤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依法核减犯罪数额,认定当事人系从犯,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这一结果充分体现了李鹤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专业能力和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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