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简介
李学清律师拥有三十余年刑事实务经验,从事律师职业10余年,累计办理刑事案件600多起。他是云南众济(大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同时担任鹤庆县、宾川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等多项社会职务。李律师构建了老、中、青三代融合的“金字塔式”刑事辩护团队,凭借深厚的理论造诣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刑事辩护领域展现出卓越的专业能力。
案例纪实
案件曲折经过
这起刑事案件最初公诉机关以强奸罪对被告人提起公诉,一审法院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上级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重审时公诉机关变更起诉罪名为侮辱罪,但重审法院未组织控辩双方就新罪名辩论,直接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七个月。被告人不服再次上诉。
程序正义彰显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法院在变更罪名时,未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九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属于严重违反法定诉讼程序的情形。最终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将案件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
本案虽未涉及复杂实体问题,却成为程序性辩护的经典范例。李学清律师团队精准把握程序底线,确保当事人享有充分的知情权、辩护权和辩论机会;精准引用司法解释,直击程序硬伤;以程序促实体公正,为当事人争取到重新审理、甚至无罪的关键机会,充分体现了“程序正义是实体正义的前提”这一核心法治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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