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由四川鑫中云律师事务所的黄明律师代理。黄明律师从2023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各类刑事民商事案件逾100件。他是中国法学会会员,兼具深厚财务功底与精湛法律技艺,拥有“财税+法律”双重视角,还具备“三师合一”知识体系,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公司事务、刑事辩护等领域的案件。
南充某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在20年8月31日与四川某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合同》,负责其项目二期427户的天然气管道设施建设工程,合同总价208万余元。合同约定被告先付50万,余款158万余元在“通气点火前”付清。后来被告资金周转困难,双方于20年9月1日签订《补充协议》,变更付款方式,用三期项目50个车位销售款抵扣剩余工程款,且承诺最迟20年12月31日前付清。但付款期限到了,被告仍未足额支付,起诉前还拖欠工程款本金110万余元及违约金。
黄明律师和赵X律师代理该公司起诉,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拖欠工程款及按原合同约定银行贷款利率三倍计算的违约金18万余元。本案核心争议焦点有两个:一是欠付工程款具体金额;二是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标准适用原合同约定还是视为变更后未约定。
庭审中,被告认可欠款事实,但表示偿付困难,对高额违约金有异议。黄明律师团队采取了一系列策略:首先,通过梳理银行流水、《往来款项确认书》等证据,与被告当庭对账,锁定无争议的欠付工程款本金为1,019,541元;其次,针对违约金争议,指出《补充协议》虽变更付款方式和期限,但未明确“免除”逾期付款违约责任,还陈述原合同违约金标准约定背景;最后,考虑到法院可能基于公平原则调整违约金标准,将诉讼策略核心放在确保工程款本金全额支持上,违约金作为争取项。
最终,法院全额支持工程款本金,判决被告支付1,019,541元,同时认定被告逾期付款构成违约,酌情裁定违约金自最终确定的逾期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至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总结出以下法律干货:
1.证据收集很重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注意收集银行流水、确认书等相关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准确确定欠款金额。
2.关注合同变更:签订补充协议变更合同主要条款时,要明确逾期付款等违约责任的约定,避免产生争议。
3.合理设定诉讼预期:在诉讼中,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预判裁判结果,设定合理的诉讼目标,确保核心利益得到保障。
结语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在商业活动中遇到合同纠纷不要慌,只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核心债权就能得到法律保护。黄明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帮助当事人成功追回工程款,减少了损失。黄明律师是四川鑫中云律师事务所的优秀律师,律所位于南充市嘉陵区陈寿路299号,能为大家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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