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蓉律师作为江苏石立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企业法律顾问部主任及公司与商事部委员,凭借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在众多案件中为当事人成功维护了合法权益。此次许X与卢X的欠款纠纷案件,便是黄蓉律师专业能力的又一体现。
接受委托
许X因与卢X的欠款纠纷,委托黄蓉律师代理此案。卢X在20XX年X月XX日向许X借款8.9万元,并承诺在20XX年X月XX日前还清,还写下借条。但借款到期后,卢X拒不还款,许X多次催要无果。黄蓉律师接受委托后,开始着手为许X维护合法权益。
庭审准备与应对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卢X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也未进行答辩和提供证据。黄蓉律师协助许X依法提交了相关证据,其中包括卢X出具的欠条。这一关键证据对案件的判决起到了重要作用。
胜诉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债务应当清偿,卢X欠许X8.9万元有欠条为证,予以认定。关于利息,许X主张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不违反法律规定,也得到支持。最终,法院判决卢X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向许X偿还欠款本金8.9万元及利息,同时承担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黄蓉律师通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成功帮助许X维护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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