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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指控变更,如何以程序辩护扭转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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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16 · 1409人看过
强奸辩护专业律师 法律咨询顾问 已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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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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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刑事司法领域,程序正义是实现实体正义的重要保障。云南众济(大理)律师事务所的李学清律师,就通过一场精彩的程序性辩护,为当事人争取到了重新审理的机会。
强奸罪指控变更,如何以程序辩护扭转局面?

资深律师:李学清

李学清律师从事刑事实务工作三十余年,从事律师职业10余年,累计办理刑事案件600多起。他是云南众济(大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还是大理白族自治州多地政府的法律顾问及多所司法机关听证员、监督员。他深谙刑事程序的各个关键节点,是证据攻防专家,擅长在复杂的证据中快速定位核心要点。他带领的“金字塔式”刑事辩护团队,老、中、青三代协同高效,为案件提供了全方位的专业支持。

强奸罪指控发回重审罪名变更引争议

本案最初公诉机关以强奸罪对被告人提起公诉一审法院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上级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判,发回重审。重审阶段,公诉机关变更起诉罪名为侮辱罪,但重审法院未组织控辩双方就新罪名进行辩论,直接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七个月。被告人不服重审判决,再次提出上诉。

程序性辩护:捍卫当事人合法权益

李学清律师团队在办理此案时,精准把握程序性要点。他们死守“程序底线”,强调在罪名可能变更时,当事人应享有充分的知情权、辩护权和辩论机会。同时,紧扣《刑诉法解释》第295条,指出法院拟变更罪名应听取控辩双方意见。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法院在变更罪名时未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属于严重违反法定诉讼程序的情形。最终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将案件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

本案虽未涉及复杂实体问题,却成为程序性辩护的经典范例。李学清律师团队以专业的法律素养和对程序正义的坚守,为当事人争取到了重新审理、甚至无罪的关键机会,彰显了“程序正义是实体正义的前提”这一核心法治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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