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雅雯律师毕业于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法学院,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毕业之后,她入职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民二庭担任法官助理,深入了解民商事审判思路和裁判规则,自2019年起在江苏恒山律师事务所执业。在执业过程中,魏雅雯律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理念,凭借女性律师的细致敏锐,处理各类案件,累计承办案件超400件,尤其擅长合同纠纷等。当下社会法治建设不断推进,合同经济活动日益频繁,合同纠纷也逐渐增多,魏雅雯律师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处理此类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明确案件事实,梳理证据材料
在此案中,原告郭某某委托魏雅雯等律师起诉被告XX公司支付拖欠货款及利息。魏雅雯律师经过调查了解到,某混凝土公司与被告签订供应合同并提供混凝土,被告欠款后,原告垫付货款,某混凝土公司将债权转让给原告并通知被告。魏雅雯律师仔细梳理了《南京市建设工程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债权转让协议书、债权转让通知书及邮寄凭证、工商登记资料、对账明细表、混凝土送货单等证据,为后续诉讼做好准备。
应对被告抗辩,构建证据链条
被告某公司提出对案涉合同不知情,不清楚合同印章真假,且未收到债权转让通知书。魏雅雯律师针对这些抗辩,深入分析证据。虽然原告提供的某公司给汪XX的授权委托书是复印件,但魏雅雯律师将其与其他证据相互佐证,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证明某公司授权汪XX代理收货对账、计价结算等,汪XX的行为对被告产生法律效力。同时,魏律师通过邮寄凭证等证据证明债权转让已通知被告,使得债权转让的合法性与有效性得到了有力证明。
争取合理权益,获得法院支持
在庭审中,魏雅雯律师清晰地向法庭陈述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对于合同中约定的过高违约金计算标准,魏律师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争取合理调整。最终,法院采纳了魏雅雯律师团队的代理意见,认定债权转让协议合法有效,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货款537248.23元及相应违约金,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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