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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普洱房产合同纠纷律师李熙:助力房产认购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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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13 · 1675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李熙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101人 执业8年
律所:云南新奕星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308201811027526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5826113114
案例展示:-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李熙律师办案技巧娴熟,拥有优秀的庭审驾驭能力,能充分发掘一切对当事人有利的法律因素,其精炼而又不失感染力的法律意见对法官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有着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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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李熙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其核心业务方向涵盖婚姻家庭、交通事故、侵权责任、合同纠纷等领域。在处理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引发的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时,作为被告代理人,助力委托人解除认购协议,获双倍定金60000元及首付款207240元返还,有效维护了委托人合法权益。

执业背景

李熙律师2018年起在云南新奕星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数年时间。她曾在重庆宸沛律师事务所、重庆百君(合川)律师事务所任职,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她的服务地区主要为云南普洱,服务对象包括有房产买卖需求的个人等。其工作方式侧重于诉讼,在各类合同纠纷侵权责任等案件的法庭诉讼中展现出专业能力。

房产认购纠纷

商品房认购纠纷案件中,委托人欲购置商铺,与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普洱XX公司签订《普洱广场商品房认购协议书》,缴纳定金30000元并支付首付款207240元后,被告方拒绝签订正式合同且拒不退款。原来,案涉预售房屋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李熙律师作为被告代理人,接手案件后首先全面梳理事实,固定关键证据,如认购协议书、支付凭证、住建局通报等,这些证据完整呈现了案件全貌。

案件审理时,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出自身与另一公司独立、无房源未收款不应担责,普洱XX公司仅同意协商还款。针对此,李熙律师结合事实与法律发表代理意见。她指出认购协议对二被告有约束力,不能以未收款和主体独立免责;被告未取得预售许可签协议收款且拒签正式合同构成根本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并返还首付款;委托人因违约产生的资金占用利息和律师费是实际损失应获支持。最终,法院完全采纳其代理意见,判决解除协议,二被告连带返还双倍定金及首付款,案件受理费减半由二被告承担,委托人核心诉求实现。

法律专业体现

在这起案件中,李熙律师凭借对法律规定的精准把握和对案件事实的细致分析,制定了有效的代理策略。从证据的收集和固定,到针对被告抗辩的有力回应,每一个环节都展现出她的专业能力。她准确引用法律条文,清晰阐述被告的违约事实和应承担的责任,为委托人争取到了最大的利益。在面对复杂的法律关系和被告的抗辩时,她冷静应对,通过合理的法律适用和逻辑清晰的代理意见,扭转了局面,成功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体现了其在房产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素养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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