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背景与案件委托徐晓,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海市律师协会证券合规业务委员会委员、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公益律师,2006年开始执业,拥有律师执业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券从业资格证书等。其执业以来累计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总计数千件,为数千名投资者挽回投资损失。2025年,证券市场个人投资者桂X因XXX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致所投资股票受损,委托徐晓律师团队提起侵权赔偿诉讼。二、案件复杂背景2024年2月,XXX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025年3月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该公司存在多项违法事实,包括通过虚构业务和少计费用虚增利润,2020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和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2018-2023年相关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担保,2017-2023年相关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桂X在违法行为实施期间买入股票,违法事实揭露后股价下跌受损。三、示范案件挑战此案件被法院选为XXX证券虚假陈述系列案件的示范案件,胜诉与否及赔偿比例关系到本案委托人利益,还影响数千名投资者的系列案件裁判结果。为此,徐晓律师团队制定针对性诉讼方案,在庭审中发表对争议焦点的意见,并提出“案涉虚假陈述行为的揭露对XXX股价有抑制性影响,具有重大性”的创新观点。四、认定重大性难点与突破本案最大难点是认定案涉虚假陈述行为的重大性。XXX抗辩认为股价在揭露日当天上涨,揭露日后一个月整体上升,且在披露年报后部分交易日股价下降、换手率低,主张虚假陈述行为不具有重大性。徐晓律师团队全面分析后提出:揭露日前后六个交易日股价背离,揭露日后未延续上涨趋势;与深证综指、成指及行业指数对比,揭露日后XXX逆势下跌;揭露日前受传闻影响与大盘、行业同步跌停,次日受立案调查影响涨幅受限。最终法院认定案涉违法行为具有重大性。五、案件认定的意义本案中徐晓律师提出的观点获法院支持,其意义重大。一是确立“重大性”认定的科学方法,采用同步指数对比法,从“绝对涨跌”到“相对弱势”;二是精准区分系统风险与个股风险,锁定违法行为负面影响;三是从另一视角看待虚假陈述对股票价量的影响,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四是深化价格敏感标准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打击规避法律责任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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