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债权债务关系里,有时候债权人会遇到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债权,或者债务人恶意处分财产等情况,这就会损害到债权人的利益。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赋予了债权人代位权和撤销权。但这两个权利可不是能随意行使的,它们的行使范围是有界定的。那么,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的范围究竟按什么界定呢?下面咱们就来详细说说。
一、代位权行使范围的界定
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而损害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也就是说,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所获得的利益,不能超过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数额。
比如,甲欠乙10万元,丙欠甲15万元,且甲怠于向丙主张债权。此时乙行使代位权,最多只能要求丙向自己偿还10万元,而不能要求丙偿还15万元。因为乙的债权只有10万元,超出部分是不能通过代位权来主张的。
二、撤销权行使范围的界定
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撤销权的行使范围同样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当债务人实施了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等行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时,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例如,甲欠乙20万元,甲将自己价值30万元的房产无偿转让给丙,导致甲无法偿还对乙的债务。此时乙可以行使撤销权,但撤销的范围以自己的20万元债权为限。如果甲转让的房产价值是15万元,那么乙可以请求撤销该转让行为;如果房产价值超过20万元,乙只能在20万元的范围内请求撤销。
三、界定范围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对代位权和撤销权的行使范围有明确规定。这些规定是界定行使范围的重要法律依据。债权人在行使这两项权利时,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范围进行,否则可能会面临法律风险。
比如,债权人在行使代位权时,如果超出了自己债权的范围,可能会被法院驳回请求;在行使撤销权时,如果超出债权范围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也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四、行使权利的操作要点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都需要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进行。在诉讼过程中,债权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债权存在,以及债务人存在怠于行使债权或实施危害债权的行为。
例如,债权人要证明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以及债务人怠于行使该债权的事实;在行使撤销权时,要证明债务人实施了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等行为,并且该行为影响了自己的债权实现。同时,债权人还需要提供自己债权的相关证据,如借条、合同等。
代位权和撤销权行使范围界定清楚后,后续还可能会遇到一些复杂的情况,比如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存在其他债务纠纷,影响代位权的实现;或者债务人在撤销权行使后又采取其他手段损害债权人利益等。这些问题处理起来比较棘手,一不小心就可能让债权人的权益得不到保障。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专业律师,律图网汇聚了众多经验丰富、执业资质可核验的律师,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能结合具体情况,为债权人理清后续流程,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让债权人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道路上少走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