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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上饶刑事及婚姻家事律师周文靖:擅办刑案与建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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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02 · 1694人看过
导读:周文靖律师自执业以来承办上百案件。在刑事辩护领域,为当事人争取取保候审、不起诉或从轻、减轻处罚;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作为原告郑X的代理人,成功让被告某村委会支付剩余工程款40余万元及利息。

刑事辩护专长

周文靖律师执业至今承办案件上百件,主要客户包括涉嫌刑事犯罪的个人和涉及民事纠纷的企业与个人,工作方式侧重诉讼。在刑事辩护领域尤为专精,秉持“尊重事实、恪守法律”原则,为多名涉嫌刑事犯罪当事人提供辩护。曾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取保候审、不起诉或从轻、减轻处罚等理想结果,展现出在刑事辩护领域的深厚专业能力。

建工合同纠纷

在郑X与某村委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郑X为原告,某村委会为被告。争议焦点在于某村委会未足额支付剩余40余万元工程款,且提出“需审计局审计确定价款”的抗辩。周文靖律师作为郑X的委托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围绕诉讼请求提交充分证据。包括证明合同关系的《合同书》、证明工程合格的验收报告单、证明结算价款的《竣工结算价汇总表》(经被告盖章确认)、证明催款事实的律师函及邮寄记录等。针对村委会“需审计局审计确定价款”的抗辩,律师准确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相关规定,明确双方已达成结算协议,无需再进行造价鉴定,审计行为不影响法院对结算价款的认定。

案件最终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郑X已按约完成施工且工程验收合格,村委会未足额支付工程款构成违约。对村委会提出的“需审计局审计确定价款”的抗辩不予支持。最终判决某村委会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郑X工程款四十余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四十余元为基数,自2019年12月1日起按年利率4.15%计算至款项支付完毕止),案件受理费由某村委会负担。周文靖律师通过精准的证据收集、法律适用和庭审抗辩,成功帮助郑X实现“收回剩余工程款及利息”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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